申请人向被申请人购买某品牌混凝土搅拌车一辆,合同约定搅拌车罐体容量是大12立方。购车后发现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只能装10立方混凝土,且上装三大件也非**品牌产品。
为查明事实真相,某人民法院委托我单位涉案车辆上装三大件的品牌是否与**品牌具有一致性以及该车辆上装罐体的容量是否达到12立方米进行质量鉴定。
一、基本情况
委 托 人:某人民法院
鉴定对象:混凝土搅拌运输车(以下称涉案车辆)
鉴定目的及事项:对涉案车辆的上装三大件的品牌是否与**具有一致性以及该车辆上装罐体的容量是否达到12立方进行质量鉴定
鉴定材料及鉴定依据:《鉴定委托书》等
二、案情摘要(略)
三、情况概述
1、我单位接受委托后,即组织鉴定专家组对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。**年**月**日,我单位就相关鉴定事项拟定了《现场调查通知书》发送给委托人及争议双方。
2、**年**月**日上午,我单位工作人员及鉴定专家、争议双方到达涉案标的存放现场。我单位工作人员首先向争议双方介绍了鉴定专家。鉴定专家向争议双方进行案情了解,随后进行现场勘验。
3、鉴定专家组依据资料审查、现场勘验的情况,通过技术分析形成鉴定意见。
四、现场勘验(略)
五、分析说明(略)
六、鉴定意见(略)